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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发布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:力争风电装机达640万千瓦以上,主要为海上风电
发布时间:

2021-06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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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浙江省发改委、浙江省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印发《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的通知,涵盖了水能、风能、太阳能、生物质能、海洋能和地热能等能源品种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浙江省将大力发展风电、光伏,实施“风光倍增计划”,到2025年底,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5000万千瓦,装机占比达到36%以上。

(一)发展现状

 “十三五”以来,浙江省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,并取得显著成绩。截至2020年底,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114万千瓦,其中风电186万千瓦(海上风电45万千瓦)。

 浙江省海上风电已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,截至2020年底,全省累计核准海上风电项目14个,核准装机容量408万千瓦,其中并网装机容量45万千瓦。

(二)发展目标

 大力发展风电、光伏,实施“风光倍增计划”;更好发挥以抽水蓄能为主的水电调节作用;因地制宜高质量发展生物质能、地热能、海洋能等。到2025年底,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5000万千瓦,装机占比达到36%以上,到“十四五”末,力争全省风电装机达到640万千瓦以上,新增装机在450万千瓦以上,主要为海上风电。

浙江省十四五主要可再生能源品种发展目标

单位:万千瓦

1

(三)各地市发展目标

 结合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情况,“十四五”期间将重点发展海上风电、光伏及抽水蓄能,着力打造华东抽水蓄能基地和海上风电基地,同时因地制宜推广风光水储一体化示范项目。

浙江省各地市十四五海上风电发展目标

单位:万千瓦

2

(四)重点任务

 大力推进海上风电建设。积极推进已核准项目的开发建设,适时开展一批规划项目前期核准工作,加快海上风电规划修编,积极争取新增海上风电项目入规,逐步探索利用临近的专属经济区建设海上风电,实现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全省海上风电力争新增装机容量450万千瓦以上,累计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。

 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。充分利用浙江省沿海沿江滩涂、工业园区和火电厂区空地等区域,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,同时试点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,研究点对点电源直供模式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,贯彻国家“千乡万村驭风计划”。启动老旧风电场技术改造升级。遵循企业自愿原则,鼓励业主单位通过技改、置换等方式,重点开展单机容量小于1.5兆瓦的风电机组技改升级,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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